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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容「老舊又髒亂」...網批太落後 他6個字點出關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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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~華人的世界『有土斯有財』的觀念已經牢牢印在每一個人的腦袋裡面了

在七、八十年代時台灣正當蓬勃發展時,房地產更是每一個在追求的一項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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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房子漏水很讓人頭痛,若是租來的房子漏水呢?該誰來修?漏水浸濕、泡壞的家具、物品又該誰來賠?漏水困擾屋主,租屋族更傷腦筋。 租屋漏水導致家中物品損壞,房東得負責賠償嗎?崔媽媽基金會指出,首先得先釐清損害如何造成,若是潮濕乃因天然災害,如連日大雨、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,房東無須賠償;但若是因該修繕而未修繕,導致房客財務受損,可先拍照存證,告知房東後仍不做處理,則可依民法第184條: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,來請求賠償。 加我好友,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 →點這 名家直播第一手→點這 ★馬上加入聰明買好房,新上架降價房獨家報給你→點這 租屋漏水、滲水財物損壞誰來賠?  不過,崔媽媽基金會也提醒,物品不可能以全新全額方式做索賠,需以折舊後的金額計算,如果可提供當初的購入證明,也能當成賠償的依據與折算方式。另外,要提醒的是,一旦房客提出損害賠償,也可能壞雙方良好的租賃關係,倘若原本還是一個不錯的租處的話,損害得失間的平衡要自行拿捏。 除了損害賠償,房子若要住下去該修還是得修,但若是房東不願修繕,房客可存證信函通知房東在期限內修繕,或房客自行請工人修,費用從房租中扣除;再不成,亦可告知房東屆期未修繕即終止租約。

原文網址: 租屋漏水、滲水財物損壞誰來賠?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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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新北市都市更新處巡迴各區舉辦說明會,讓民眾完整了解防災都更策略內容及資訊,加速老屋重建。(圖/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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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80316000643-260110

加速都市再生 六都同步請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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